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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时间银行”应全国“通存通兑”

2021-01-13 10:47: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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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存时间、年老享服务”——年轻人或低龄老人为高龄尤其是空巢老人提供看护、陪伴、助行、助医等生活照料类服务,并存储服务的时间,在自己进入老龄后可以用之前存储的时间进行兑换,实现互助养老,爱心循环。近年来,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引入“时间银行”这一社区养老概念,目前北京也有3家“时间银行”试点。“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目前正渐趋走向社区常态化。(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时间银行”的倡导者是美国人埃德加·卡恩,他眼中的“时间银行”,是指志愿者将参与公益服务的时间存进“时间银行”,当自己遭遇困难时就可以从中支取“被服务的时间”。

  而我国一些地方的“时间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养老环节,其本质是一种养老志愿服务的“存储”和“受益”,是一种志愿服务激励模式,具有“共担养老服务责任,共享养老服务权利”的属性。从实践来看,一些地方的“时间银行”已经运行了不短的时间,建立了运行机制,具备了可观的规模,积累了相当数量的“养老资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也已经让很多老年人受益。

  我国的老龄化程度正呈现逐渐加深之势,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54亿,占总人口的18.1%,根据相关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目前,失能老人已经超4000万。与此相对应的,是养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养老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我国机构养老资源相对不足,少子化的家庭结构又难以承担家庭养老的重负,互助养老模式日益受到社会重视,也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成为养老方式重要补充的趋势。而“时间银行”可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互助养老服务,丰富养老资源,积蓄养老力量,助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缓解养老压力。

  当然,目前各地的“时间银行”还有很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牵头单位或运行责任单位有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养老机构、物业公司等多个主体;积分规则、兑换规则有很多不同的版本,效力层级普遍偏低,有的效力依据是红头文件,有的效力依据仅仅是社区公约或机构章程,运行机制缺乏权威性、稳定性、长效性,缺乏有力保障;各地“时间银行”各自为战,不能互认积分,共享权益,人员流动之后,“时间银行”的“存储”和“权益”不能累计计算。

  “时间银行”大有可为,而要创优“时间银行”的发展环境,必须打通“时间银行”的地域壁垒、规则壁垒,实现“时间银行”的数据共享、资源共享、服务共享,像商业银行那样,实现“时间银行”在全国“通存通兑”。这就需要统一管理责任部门,统一运行规则,统一运行平台,统一“存储”账号。“时间银行”以志愿服务为支撑,《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民政部办公厅2017年印发的《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明确要求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完善志愿者评价与激励回馈制度等。据此,组建全国“通存通兑”的“时间银行”,已经具备了法律和技术保障。

  “时间银行”关乎每一个人的现实权益和未来权益,实现“时间银行”全国“通存通兑”符合民众期待,希望民政部等部门积极完善相关方案,给出“时间银行”可以“通存通兑”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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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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